刘琪(律师)执业证号 101198123278
刘琪:具有执业医师资格,做了六年临床医生。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9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1999年至今一直在江苏镇江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工作,擅长医患纠纷、劳动争议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是丹徒区和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 执业座右铭: 做人,中正纯和而不戾; 做事,从心所欲而不逾矩。